沃尔沃集团宣布与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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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全球商用车行业两大巨头沃尔沃集团与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宣布签署一项初步的非约束性协议,共同成立新的合资公司,研发、生产和商业化应用于重型车辆及其他用途的燃料电池系统,助力实现《欧洲绿色协议》中所提出的“致力于实现可持续的交通运输并于2050年之前在欧洲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通过此次合作,戴姆勒将把全部现有燃料电池业务整合到合资公司。沃尔沃集团将以无现金和无负债的方式认购合资公司50%的股份,总价值约为6亿欧元。

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兼戴姆勒集团董事会成员Martin Daum表示:“交通运输和物流推动着世界向前发展,社会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真正的碳中和运输可通过采用电动的动力系统来实现,其电力供应一方面来源于车载电池,另一方面通过将车载的氢气转化为电能来驱动车辆。对于长途载重运输卡车来说,燃料电池是一项重要的解决方案及技术。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戴姆勒通过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业务部门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此次与沃尔沃集团的合作将成为将燃料电池驱动的卡车和客车推向市场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沃尔沃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马丁·伦德斯泰特(Martin Lundstedt)表示:“道路交通运输的电动化是实现《欧洲绿色协议》、欧洲碳中和以及最终实现全球碳中和的关键。使用氢燃料作为绿色电力的载体为长途运输中的电动卡车提供动力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部分,也是对电池驱动的电动车辆和可再生燃料的补充。沃尔沃集团和戴姆勒卡车在这一领域的经验共享,可以加速研发进程,我们的客户和整个社会都将会受益于此。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我们清晰地传递了对氢燃料电池在商用车领域应用的信心。但是要使这一愿景变为现实,也同样离不开其他公司和机构的支持,尤其是在建立所需的燃料基础设施方面。”

沃尔沃集团和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将各自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未来,合资公司将作为独立实体自主运营,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和沃尔沃集团也将继续在除此之外的其他业务领域中保持竞争关系。此次双方的合作,将降低两家公司的研发成本,并加速将燃料电池系统引入重型运输和长途运输领域的进程。在当前经济低迷的背景下,为了在可行的时间表内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这一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两家公司的共同目标是在这个十年的下半段,为长途运输领域提供配备量产燃料电池的重型车辆。此外,燃料电池在其他汽车和非汽车领域的应用也将纳入新合资公司的业务范畴。

为了成立这家合资公司,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正在将集团范围内的全部燃料电池业务整合到一个新的戴姆勒卡车燃料电池业务部门中。其中包括将“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的业务分配给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该公司长期以来在适用于多种车辆用途的燃料电池和氢能存储系统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成立后的合资公司将包括德国纳伯恩(目前为梅赛德斯-奔驰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的总部所在地)的业务及其位于德国和加拿大的生产基地。

此次签署的初步协议不具有约束力。最终协议有望在2020年第三季度达成,并在年底之前完成交割。所有潜在交易均需经过相关竞争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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